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6 月 12 日接到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的《告知函》,民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0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28%,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2015.05.22

  竞价交易

  975,000

  2015.05.25

  竞价交易

  596,000

  2015.06.01

  竞价交易

  400,000

  2015.06.05

  竞价交易

  300,000

  2015.06.08

  竞价交易

  790,000

  2015.06.10

  竞价交易

  230,000

  2015.06.12

  竞价交易

  3,780,000

  合计

  7,071,000

  本次减持前,民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7,57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14%;本次减持后,民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