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印刷油墨及胶黏剂池生产线项目环保验收情况公布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印刷油墨及1000吨胶黏剂池生产线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测和验收组检查工作,现将项目情况及监测、检查结果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业主申请,2012年4月1日湖州市环保局组织湖州市监察支队、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吴兴区发改委、吴兴区环保分局、埭溪镇政府、埭溪污水处理厂等代表,对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印刷油墨及1000吨胶黏剂生产线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参加会议的还有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环境监理单位浙江环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代表,会议还特邀何云峰、季文标、谢黎明三位专家。验收检查组检查项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并听取了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概括及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汇报,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宣读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监测评价结果。通过认真讨论,形成检查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其年产5000吨印刷油墨及1000吨胶黏剂生产线项目于2006年9月经吴兴区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吴经投备[2006]68号》立项备案,并于2010年月取得了湖州市环境保护局《湖环建[2010]64号文》环评批复。2010年10月湖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以湖环监察验[2010]63号和2011年11月湖环监察验[2011]64号《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报告》对该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现场监察。现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印刷油墨及1000吨胶黏剂生产线。
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此项目工程胶黏剂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吨、印刷油墨生产能力为5000吨,有胶黏剂车间和油墨车间。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厂区占地面积33064平方米,企业实行一班制,年生产天数300天。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概况,项目排水已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设有1个雨水总排放口,并已安装可控阀门;胶粘剂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缩合废水清运至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多次循环,循环到一定时间后排放部分循环水,该排放部分循环废水直接通过厂区污水管道送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设施概况
胶粘剂车间生产有组织废气已设置冷凝器,采用常温水冷凝后15米高空排放;油墨车间生产粉尘、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除尘器处理后统一排放,排气筒高度均大于15cm;罐区废气中储罐内的物料通过溶剂泵送入车间高位槽内,高位槽放空管接入1个统一的车间废气排放筒,排放高度大于15m。
3、噪声治理设施概括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分散机、砂磨机、水泵、溶剂泵、油泵、真空泵等。主要降噪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主要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等,设置在室内,利用墙体对噪声进行阻隔。
4、固废治理设施概况
危险固废主要是油墨生产过程中过滤产生的滤渣;生产固废主要为各类废包装材料及活性炭等。目前处置情况为:危险固废滤渣、废活性炭吸附纤维和废包装袋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湖州市埭溪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
5、环保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措施
已制定厂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建立了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污水处理运行台帐等。已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工作小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企业分别于2011年6月2日至26日、2011年8月26日和2012年2月8日委托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进行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根据湖环监(2011)验字027号、湖环监(2011)监字第604号和湖环监(2012)监字第004号,项目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中缩合废水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冷却循环系统排水混合后,可达到污水接管标准,排入污水管网由埭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分散工序、加料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和高位槽放空管水性油墨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该公司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浓度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gb14554-193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噪声
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危险固废主要是油墨生产过程中过滤产生的滤渣;生产固废主要为各类废包装材料及活性炭等。目前处置情况为:危险固废滤渣、废活性炭吸附纤维和废包装袋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湖州市埭溪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
5、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统计,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中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氨氮排放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意见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业主提交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报告(湖环监察验[2010]63号和2011年11月湖环监察验[2011]64号)、浙江环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评价报告(湖环监(2011)验字027号、湖环监(2011)监字第604号和湖环监(2012)监字第004号)、项目环保执行报告、验收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公司年产5000吨印刷油墨及1000吨胶黏剂池生产线项目验收手续基本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在企业进一步落实环保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同意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印刷油墨及1000吨胶黏剂池生产线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建议和要求
三、建议与要求
1.进一步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规范缩合废水和工艺冷却水处置。
2.进一步加强对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的管理,确保达到最佳的废气收集处理效率。
3、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完善运行台账记录,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加强操作工素质培训,实施长效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4、进一步改进工艺,实施持续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5、进一步按相关要求规范固废(尤其是危废)的贮存、转移处置管理,建立防雨、防渗、防漏的固废分类暂存场所,并完善相关台账。
6、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
六、公众意见联系人、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以公示时间内通过来电、来函、直接与公示联系人进行面对面询问等方式提出对该项目的任何异议。
1、即日起,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2、公示联系人: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建管处:姚恩亲、胡畅
联系电话:2668530、2215319
看了之后受益良多, 下次还会来的